2019年厦门劳动关系协调师培训报名

xiamen
2019-01-31 浏览3687次

在化、信息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,新型劳动关系大量涌现,劳动关系问题日益突出。为适应新形势下保持和谐劳动关系的需要,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》和省委、省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协商机制,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工作要求,以及本市《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建设》的工作部署,加强劳动关系工作能力建设,打造专业化复合型劳动关系协调员(师)队伍,对劳动关系的整体持久与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
  劳动关系协调员(师)是从事宣传和监督劳动法律实施、管理劳动合同、参与集体协商、促进劳资沟通、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管理的专业人员。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劳动关系协调员(三级)、劳动关系协调师(二级)、劳动关系协调师(一级),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统一组织认证。

  在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部正式公布保留的140项职业资格中,劳动关系协调员(师)位列社会水平评价类第76项《人力资源服务人员》两项,为目前较为的劳动人事管理专业资质认证。

报考理由:

 1、职业资格,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岗位技能必备。

 2、职场新宠——劳资关系“协调师”,劳动法与员工关系领域的准“律师”。

 3、海峡英才12年认证培训力荐, HRCC人力资源生涯核心竞争力课程!

 4、Laboroot劳达劳动法与员工关系授课,课程与实操技能较佳组合。

报考对象:

  1、从事劳动人事、薪酬福利、劳动合同管理等协调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;

  2、从事社会保险、人才服务、职业介绍、劳务派遣、劳动争议调解与法律诉讼的相关人员;

  3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,特别是基层从事劳动关系、劳动工资、劳动监察、劳动仲裁以及相关服务人员;

  4、地方工会、产业工会、企业工会与行业协会等从事集体合同、集体协商与民主管理等涉及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;

  5、企业调解、行业调解、街道(乡镇)调解以及人民调解相关工作人员;

  6、社会各界有志于从事劳动关系协调的工作人员。

报考流程:

  ■时间:每年5月、11月的第三个周日

  ■形式:分为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考核,均采用闭卷笔试,实行制,60分以上为合格。理论知识、专业技能考核的合格两年内有效;二级、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还须参加综合评审,综合评审可采用案例分析、论文答辩、业绩考核等形式。

申报条件:

  劳动关系协调师(一级资格,具备以下条件者)

  1、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;

  2、取得本科学历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;

  3、具有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;

  4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;

  5、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

  6、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
  劳动关系协调师(二级资格,具备以下条件者)

  1、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;

  2、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;

  3、取得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
  劳动关系协调员(三级资格,具备以下条件者)

  1、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;

  2、持有大专或以上学历者。

  备注: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劳动经济、社会工作、法学等,相关职业指人力资源管理、法律、工会、会计、企业管理、律师、社工、仲裁、经济管理、工商管理等。

课程设置:

  依照《劳动关系协调师》教材及劳动关系管理中必备的理论知识和专业能力要求设计,以网络学习+面授培训相结合方式,通过“劳动关系能力建设平台”提供的线上课程自主学习,知识要点,完成劳动关系知识的系统学习与掌握,同时提供线下三天18个课时面授课程与3个课时复习课程,实现理论知识与专业能力的训练。同时,我们为《劳动关系协调师》一二级学员所在企业,提供为期三个月的专业用工风险评估与咨询辅导。理论+实操+辅导,物超所值。

  三级提供网络课程,包含《基础知识》65个课时与《专业能力》55个课时,另加半天3个课时;

  二级提供网络+面授课程,网络课程含《基础知识》35个课时与《专业能力》65个课时,面授精讲课程为3.5天21个课时;

  一级提供网络+面授课程,网络课程含《专业能力》80个课时,面授精讲课程为3.5天21个课时。

  面授培训班每年5月、11前组织安排,福州、厦门和泉州三地联合举办,学员可以就近上课。

  ■面授课程——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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